中国红十字会(英文: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)成立于 1904 年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,也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,为国际红十字运动成员。其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、维护人的尊严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、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。建会以来,一直投身于救助难民、救护伤兵、赈济灾民活动,积极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。新中国成立后,1950 年进行协商改组,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并修改章程,1952 年恢复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。长期以来,遵守宪法法律,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,履行法定职责,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,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重要力量 。 发展历程中,历经清朝萌芽、日俄战争时创立(由 “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” 到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)、辛亥革命前后演变(从 “大清帝国红十字会” 到 “中国红十字会”)、民国时期发展(获南京临时政府承认、加入各国红十字协会等)以及新中国成立后的多阶段变革(1960 年前协商改组与分离运作、1961 – 1999 年隶属卫生系统行政化运作、2000 年以来分设发展)。如今,在备灾救灾、卫生救护培训、社区服务、传播国际人道法及红十字运动知识、推动无偿献血、开展红十字青少年道德教育等方面持续发力,遵循人道、公正、中立、独立、志愿、统一、普遍的七项基本原则,为中国人民幸福及全人类和平进步事业努力奋进 。